嵊泗县海岛海水淡化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洋山海水淡化、二次供水设施提升改造部分)已由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嵊泗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人为嵊泗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嵊泗县海岛海水淡化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洋山海水淡化、二次供水设施提升改造部分)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嵊泗县海岛海水淡化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洋山海水淡化、二次供水设施提升改造部分。包括1.提升改造洋山海水淡化厂,包括更换1500m³/d后矿化装置2套、1500m³/d二级反渗透装置2套,并修复厂区内水池渗水墙体等;提升改造大洋自来水厂超滤系统,规模为1000m³/d,主要包括更新自清洗过滤器、超滤膜原件、杀菌剂加药装置、碱加药装置、反冲洗回收系统等,2.对海上海小区、海林嘉盛苑、海泽苑、兴港苑、天悦湾、小马关泵站、后门泵站、小梅山泵站、洋西路泵站、隆城花苑10个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包括装修泵房,更新改造信息采集及安防监控系统,更换配套管道、设备等。建安工程费用为1967万元。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1.提升改造洋山海水淡化厂,包括更换1500m³/d后矿化装置2套、1500m³/d二级反渗透装置2套,并修复厂区内水池渗水墙体等;提升改造大洋自来水厂超滤系统,规模为1000m³/d,主要包括更新自清洗过滤器、超滤膜原件、杀菌剂加药装置、碱加药装置、反冲洗回收系统等,2.对海上海小区、海林嘉盛苑、海泽苑、兴港苑、天悦湾、小马关泵站、后门泵站、小梅山泵站、洋西路泵站、隆城花苑10个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包括装修泵房,更新改造信息采集及安防监控系统,更换配套管道、设备等所有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本次招标控制价:34.1024万元。下浮率区间:3%(含)~5%(含)。
2.3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且保修期满止(27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机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机电工程)资格,且无在建项目,并符合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J33/T1104-2022;2)项目总监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则现任项目总监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相关资料(①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②原项目总监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总监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
(三)其他:
3.5企业、项目总监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3.6项目班子配备:项目总监、班子成员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须提供连续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本企业人员的材料。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自2022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投标单位及其拟派项目总监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3.9省外监理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监理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投标方式
4.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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