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河曲县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和治理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采购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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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和治理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5-07-28 收藏项目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河曲县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和治理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

1.2项目编号:HRC

1.3 采购人:忻州市生态环境局河曲分局

1.4 (请登录)

1.5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污水管道的敷设、污水提升泵站及污水处理站。污水管道建设内

容中 DN300、DN400 管道为主管道,DN200 为支管道,De160 为出户管道。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河曲县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和治理工程所涉及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等进行检测。

2.2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所有检测内容完成,移交全部成果文件止。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含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或(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工民建类二级、公路(市政)类一级),和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4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中;

(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07-28 17:00 -- 2025-07-31 17:00;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1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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