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QZXY2025087
项目名称:仓库设备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万元
最高限价:16万元
招标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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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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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仓库设备物资采购项目 |
1 |
项 |
16 |
详细采购内容及要求见第三部分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 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除颤仪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备如下资质条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注册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此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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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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