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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消防系统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28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消防系统维保项目

预算金额: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标的名称

服务期

采购预算

消防系统维保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一年一签),预计2025年9月1日至2028年8月31日

¥1,300,000.00元

 

2.简要技术需求:消防系统维保服务。详细技术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或未按要求报价,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3.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签三年,在不超过合同金额的情况下,按合同金额的结算单价和实际采购数量结算,如供货金额达到合同金额则合同自动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者视同为小微企业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投标人应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b.2022-2024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c.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d.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e.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f.(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9日  至 2025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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