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边县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N1、N2标段已由靖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靖政审批招发〔2025〕6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靖边县城市更新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靖边县 ;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靖边县西新区,在新区公共停车位安装120kw双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200个,配套建设变压器及配电系统、监控及标识系统、消防系统、充电桩管理平台等设备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
2.3 项目投资总额:21953545.34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4695336.12元);
2.4 计划工期:20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靖边县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N1标段;标段编号: E6108003536vbjgluj2j001;标段类型: 施工;标段2: 标段名称: 靖边县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N2标段;标段编号: E6108003536vbjgluj2j002;标段类型: 施工; ;
2.6 招标范围:标段1:包含公园南1号停车场、公园北4号停车场、司法局、二办政务大厅、活力康城、惠民苑南门6个站点充电桩的建设;(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项目拦标价10070280.26元标段2:主要工程内容:新建10kV高压环网箱1座,10kV高压分支箱3台,10KV高压电缆敷设、配管安装及土方开挖回填等内容等。拦标价 4625055.8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靖边县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N1标段: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标段名称:靖边县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N2标段: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标段名称:靖边县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N1标段: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名称:靖边县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N2标段: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赋码后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资料复印件,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 3.5信誉要求:投标人(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录入并可查询(提供网页截图)。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1)-(3)提供承诺书,(4)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1)被责令停业的;(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4)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5-07-28 18:00 起至2025-08-04 18:00……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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