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受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绥化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绥化市创伤医学中心项目—污水处理站玻璃幕墙专业分包工程采购项目(二次)进行询比招标。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绥化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化市创伤医学中心项目—污水处理站玻璃幕墙专业分包工程采购项目(二次)
2.2采购内容:玻璃幕墙专业分包工程采购
2.3工作地点:绥化市北林区西三环以东,人和街与绥望路之间
2.4计划工期:2025年08月10日—2025年08月20日
2.5招标范围:玻璃幕墙专业分包工程采购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付款方式及进度: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提供票面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预付款、承包人按实际月进度预结算产值的70%支付进度款,分包人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后支付至预结算总产值85%,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过后支付,质保期自项目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9采购需求
序号物资名称材质技术参数标的物执行标准、规范
国家、地方强制标准/行业/企业/其他(编号+条款号+条款主要内容)验收标准(编号+条款号+条款主要内容)及方式单位数量单价(含运费)税率总
价(含运费)资金情况备注
1玻璃幕墙骨架:Q235B,热浸镀锌。面层:普白双钢化夹胶玻璃骨架:100mm*100mm*4mm。面层:8+1,14PVB+8。DB23DB23m²8512709%107950企业自筹使用部位:污水处理站外装饰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
3.1.3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幕墙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扫描件)。
3.2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仅限于投标人本单位,不包括投标人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
3.2.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3.2.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
3.2.3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29 日17时00分到2025年08月0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请登录)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