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星火路至现状龙山北路 2.2 规模: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景观工程等,全长约80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 线宽29米,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采用双向四车道,道路结构设计荷载BZZ-100标准车。 2.3 建设工期:120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名称:智慧路灯系统采购及其他相关服务 2.6 数量:一批 2.7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2.8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9 交货期:12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②投标人所投灯具的驱动电源具有CC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证书(提供CCC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业绩要求:自2020年7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200万元及以上路灯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缺一不可;时间、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同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其他要求:①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②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灯具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资格审查将全部不予通过(提供专项授权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制造商专项授权书格式不作要求)。 提供满足正文1.4.3条要求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接受,应满足下列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8-19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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