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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集庆门大街231号食堂保障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5-07-25 收藏项目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建邺区集庆门大街231号食堂保障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10万元 , 招标人为 江苏省省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江苏省省级机关资

产管理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采购人支付费用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建邺区集庆门大街231号食堂保障服务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建邺区集庆门大街231号食堂保障服务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2 财务状况报告: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

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复印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也可以提供2024年财务报

表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1.3依法缴纳税收:2024年01月至开标当日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

税)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1.4社会保障资金:2024年01月至开标当日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

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

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成交后应取得本项目经营场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且

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供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

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6.1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3拒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

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7-25 08:30到2025-08-0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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