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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鼓楼区环城街道办事处东华小区10#、13#楼、14#楼危房加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7-28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东华小区10#、13#楼、14#楼危房加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1.27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81.84万元

采购需求:

东华小区10#、13#、14#楼危房加固工程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具体根据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1份;或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供应商的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3.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可不加盖电子签章,证明材料非必须提供)。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并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扫描件且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或证明,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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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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