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灵石县政法大厦北侧停车楼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50085
最高限价(元):75008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灵石县政法大厦北侧停车楼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
数量:
预算金额(元):750085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为施工采购,具体采购范围详见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本项目质量标准为合格,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1,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肆级(或以上)承装、承修、承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7日至2025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2日15: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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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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