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以“昌州农字[2025]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第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第四标段
2.2监理标段建设内容:建设高标准农田总面积2.1680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0.5862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5818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智慧农业等。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阶段的所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二年)的全部监理(含二检平行检测)。
2.3建设地点:吉木萨尔县老台乡西地村。
2.4 最高投标限价:45.25万元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监理(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3、评标办法及开标形式
3.1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2 开评标方式:采用不见面全流程电子开、评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有类似工程业绩。
4.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高级及以上水利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本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聘书,近3年有类似工程业绩。
4.3本次招标依法限制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其他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7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招投标工作的依据,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4.8本次吉木萨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共分为五个标段,投标人按开标项目顺序兼投不得兼中。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25年07月26日11:00时-2025年08月15日11:00时(北京时间, 节假 日不休息)获取招标文件等附件的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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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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