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宜春经开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暨“一园一策一图”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宜春经开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暨“一园一策一图”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2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宜春经开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暨“一园一策一图”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0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宜购2025F001394672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园一策一图”项目

1

130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 中小企业政策: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不低于采购合同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与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其他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文件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应在声明函中声明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以及分包内容和比例) 和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③对于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4.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7日 08:00 至 2025年08月02日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011091135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