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凹土原矿初加工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7-25 收藏项目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凹土原矿初加工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万元;

最高限价:45万元(报价高于限价的,视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与施工同期;

质量要求:合格并通过所有相关职能部门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

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

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

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

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5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磋商供应商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

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本次招标对磋商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

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且必

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拟选派的总监无在建(监)工程(如总监是变更后无在建(监)工程的,应满足

变更备案之日至本次投标截止之日已满 6个月)。

(3)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的。

说明:“在监项目”是指投标总监自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

上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起至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期间中担任总监的工程,也

包括投标总监担任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尚未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

3.7本次招标对磋商供应商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数量不得低于“江苏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的人员配备标准。

3.8其他要求

3.8.1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与磋商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

的加盖公章的自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含)养老保险证明;

3.8.2磋商供应商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必须配合建设单位完成与本项目有

关的所有备案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备案、合同归集等。(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企业公

章)

3.8.3磋商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1)为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磋商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磋商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

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8.4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

苏”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

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8.5磋商供应商近两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

受到行政处罚;(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评标时评委进入“信用中

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

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如发现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相关主

管部门)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即日起至2025年8月1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假日除外)进行现场报名;

(二)售价: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8月 8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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