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特需楼大厅改造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
金:55万元 , 招标人为 无锡市人民医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1、采购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无锡市人民医院特需楼大厅改造项目,本次改造涉
墙面、顶面装饰及电气、消防、暖通工程等的改造。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中“项目技术要
求和有关说明”。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3、工期:60日历
天;误期违约金:1000元/天; 4、质量等级:一次性验收合格;质量违约金:单位工程总
造价的3%; 5、预算金额:55万元; 6、最高限价:396770.38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
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
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8、本项目是否需要履约保证金: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特需楼大厅改造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特需楼大厅改造项目: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有关部门出具的近六个
月(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新成立的企业若不满足六个月(不含投标
当月),提供成立之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相关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
4.具备采购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以下特定资质:
1)供应商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
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7-28 09:00到2025-08-01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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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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