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第八师团场锅炉提标改造项目二期-121团、133团(东野镇、桃花镇、红光镇)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发改产业发〔2025〕220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121团、133团(东野镇、桃花镇、红光镇)
3.工程规模:(1)对121团东野镇现状锅炉2×14MW+1×29MW及其配套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使其达到排放要求)。(2)对133团桃花镇现状锅炉1×14MW+1×29MW进行更新改造,并对锅炉配套的环保设备改造升级(使其达到排放要求)。(3)对133团红光镇现状锅炉3×14MW进行更新改造,并对锅炉配套的环保设备改造升级(使其达到排放要求)。(4)新建133团(桃花镇)空气源热泵耦合电锅炉房一座,装机容量为2×2.8MW电极锅炉及空气源热泵及其配套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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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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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608004002250553001001 |
第八师团场锅炉提标改造项目二期-121团、133团(东野镇、桃花镇、红光镇)锅炉设备采购 |
第八师团场锅炉提标改造项目二期-121团、133团(东野镇、桃花镇、红光镇)锅炉设备采购全部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供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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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形式,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B 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 级及以上))》;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B 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 级及以上)》;2.投标人是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委托2个及以上代理商或者委托内容未同时列明品牌及型号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类似业绩不少于一项;若为经销商可提供制造商业绩(近三年:指2022年7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请登录)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7月26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7月31日 00时00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5日 11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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