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和采购范围:本项目为年度框架协议,施工单位依据建设单位委托,在资质允许范围内完成由研发总院负责区域的建(构)筑物及设备基础相关的建筑装饰零星维修、改造工程,并包含由建筑装饰维修、改造引起的其它附属工程,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1标段名称:办公楼及厂房建筑装饰零星维修改造项目(2025-2026年度)
2.2建设地点:
由研发总院负责的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区域
1.中国一汽NBD总部(长春市新红旗大街1号)(以下简称NBD园区)
2.一汽解放商用车开发院动力总成试验楼(长春市创业大街1063号)(以下简称东院)
3.中国一汽科技创新基地(长春市富奥大路与和谐大街交汇)(以下简称创新基地)
2.3建设工期:本次招标框架协议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其中单项工程的工期要求以建设单位发布相应的任务单为准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文件要求和使用功能需求,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5报价要求:依据清单控制单价及吉林省现行定额报折扣率,如折扣率为99%,则填写数字99,折扣率应小于等于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1.3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施工方;
2)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工程名称、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类似工程业绩指合同金额≥200万元的在工业制造、研发、试制试验类企业的办公楼及厂房(试验室)年度框架类维修服务业绩,要求提供金额≥200万元发票及发票验真的查询网址及截图。
3.1.4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人直接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得为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7-25 20:00至2025-8-1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8-11 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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