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怀化国际陆港(会同)食品产业园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会发改基础〔2023〕13号、2312-431225-04-01-711544,建设单位为会同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总投资为19800.0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申请政府专项债和业主单位自筹、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怀化国际陆港(会同)食品产业园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EPC);
1.2.2建设地点: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境内;
1.2.3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80000.4㎡(约120亩),总建筑面积121267.71㎡,拟新建1#~4#食品加工用房4栋、5#~6#仓储用房2栋、7#~8#生产服务设施2栋等,同时完善园区道路、给排水、供配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各栋建筑之间预留车道兼消防车道形成环道,地块南北向均有环道出入口。厂区内拟新建224个停车位(包括14个装卸车位和90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停车位及4个无障碍停车位)。各单体建(构)筑物概况如下:
1#食品加工用房:设计地上5层,建筑高度23.55m(室外地坪至檐口高度),建筑占地面积5214㎡,建筑面积26070㎡。一层层高为5.4m,二至五层层高均为4.5m。
3#食品加工用房:设计地上5层,建筑高度23.55m(室外地坪至檐口高度),建筑占地面积3397.43㎡,建筑面积16987.17㎡。一层层高为5.4m,二至五层层高均为4.5m。
5#仓储用房:设计地上4层,建筑高度22.95m,建筑占地面积3201.31㎡,建筑面积12805.25㎡。一至四层均为丙类2项仓库,层高为5.4m。
7#生产服务用房:设计地上5层,地下1层(只在1栋生产服务用房设置),建筑高度20.25m,建筑占地面积1157.71㎡,地上建筑面积5788.55㎡,地下建筑面积964.76㎡。负一层层高4.8m,一层层高4.5m,二至五层层高均为3.6m。
8#生产服务用房:设计地上5层,建筑高度20.25m,建筑占地面积557.91㎡,建筑面积2789.55㎡。一层高4.5m;二至五层层高均为3.6m。
1.3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为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5日历日(不含括施工图审查时间),施工工期685日历日(从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日止;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招标范围:怀化国际陆港(会同)食品产业园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EPC),包括设计、施工,具体范围为:(1)设计部分:初步设计优化及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相关机构审查认可的施工图为准;
1.5招标编号:HNM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其他要求:(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采用承诺制,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承诺中标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最低配备标准,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满足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不得同时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34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7月25日起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 8月20日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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