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淄博国家高新区供热管网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411-370391-89-01-877979,招标人为淄博高新聚源热力有限公司、淄博高新城市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淄博国家高新区供热管网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淄博高新区北部和西部城区。
2.3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淄博高新区北部和西部城区,主要建设供热管网、配套换热站及附属井室工程等,敷设供热管网约150千米。项目完成后,可新增供热能力约900万平方米。合同估算价:609930500.00元。
2.4计划工期:2025年09月15日开工;2027年09月14日竣工;总工期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90日历天,施工工期6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确认为准。
2.5招标范围:提供本项目建设项目范围内的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含试运行)及验收、移交(协调处理移交过程中与设计、施工有关的问题)及保修等工作,对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全面负责,并对与总承包相关联的工作提供支持、配合和服务等。
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7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包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2),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安全生产条件: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业绩要求:有类似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指:①单项合同金额≥450万元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总值≥6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②单个合同金额≥6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
3.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负责人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持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3.6其他要求:2022年01月01日以来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记录截图,查询记录截图必须体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单位,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07月28日至2025年08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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