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S24杭合高速芜湖泰山路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S24杭合高速芜湖泰山路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皖发改基础〔2025〕232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芜湖市泰山路长江大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涉航专题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起自马鞍山市和县功桥镇,设置功桥枢纽与G4231宁九高速交叉,路线自西北向东南进入芜湖市鸠江区,从江北沈巷产业园北侧穿越至长江北岸,而后依次跨越裕溪口水道、和县陈桥洲、西华水道至长江南岸,沿现状泰山路规划廊带布线,跨过市界扁担河后进入马鞍山经开区,终于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年陡镇,设置年陡枢纽与G4211宁芜高速交叉。
S24杭合高速芜湖泰山路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路线全长31.139公里。全线设特大桥5座、大桥2座;设功桥(枢纽)、G347、长江北路、中江大道、江东大道5处互通立交;设匝道收费站4处,管理分中心(含养护工区)1处等必要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长江北路互通连接线约7.033公里、中江大道互通连接线约6.690公里,同步建设两条互通连接线。
项目跨长江段(G347互通至长江北路互通约8.4公里)按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路基标准断面宽度41米;江北连接线约10.05公里、江南连接线约12.689公里均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20公里/小时。
2.2招标范围:S24杭合高速芜湖泰山路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建设中涉航专题咨询服务。具体工作需求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3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具备工程咨询甲级资信(专业包括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③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①具备一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业绩;② 具备一项同时含有模型试验(物理模型或河工模型或数学模型)与航标配布相关专题研究工作的业绩。
注:
①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业绩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及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或备案)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含有模型试验(物理模型或河工模型或数学模型)与航标配布相关专题研究工作的业绩,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所附业绩证明材料应体现单位名称、招标内容等评审信息,如所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关键评审信息的,投标人还须补充合同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③同一业绩满足上述两项业绩要求的,应视为满足业绩要求。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航道工程或相近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4)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或事业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注:“近三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其他要求:/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招标活动的。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它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期限:
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18日10: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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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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