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 桦川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二期)施工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境内。
2.3建设规模: 生态修复废弃矿山11处,修复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积约41.87公顷,包括危岩清理、矿山底部平整、边坡开挖回填、种植土回填、蜂巢格室铺装、植物恢复、防护围栏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08月 3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12月 30日;总工期: 487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24131928.3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合同履约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项目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相关专业为: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或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提供连续近三个月(2025年05月-2025年07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承担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资源与环境类或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项目管理机构配备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的施工员(1人)、质检(量)员(1人),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1人)。
以上人员须提供连续3个月(2025年05月-2025年07月)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以上人员不得为退休人员)。
其他具体人数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6.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6.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6.3投标人需提供对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提供承诺)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5年07月28日00时00分至2025年08月0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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