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经开区供水提质扩容建设工程设计已由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石开审投核【2025】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经开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石家庄经开供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塔东大街10号地表水厂。建设规模:地表水厂扩容15万立方米/日,扩建絮凝沉淀池1座、膜车间1座等工艺升级相关的其他配套设施设备。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20天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审批后30天内完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经开区供水提质扩容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配合行政报批服务、施工图设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配合进行项目前后期施工手续的报批工作、参加试运行和竣工验收及必要的其他设计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业绩要求:无
3.1.3财务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无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无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3.1.8其他要求:无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成员各方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该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7)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25 21:00至2025-08-15 09:14(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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