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麟游县“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麟游县“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250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麟游县“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麟游县“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一年任一个月的缴费凭据复印件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一年任一个月的缴费凭据复印件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28日 至 2025年08月0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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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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