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T1T2航站楼设施设备更新综合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和内容
2.1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T1T2航站楼设施设备更新综合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内的土建、精装修、水电安装等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2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300日历天,其中T2改造区域必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④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须提供相应任职文件;
⑤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⑥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一项单个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装饰装修工程的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工程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材料复印件。
说明:1、若业绩为包含公共建筑类精装修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下同)业绩符合上述业绩标准的且该公共建筑类精装修工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自行施工的予以认可,但还需同时提供精装修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及建设单位(非总承包单位)证明上述合同金额,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未按格式要求提供的不予认可。
2、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其他单位单独实施的公共建筑类精装修工程符合上述业绩标准的可以认定为该精装修工程施工单位的业绩,但还需同时提供精装修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及建设单位及总承包单位证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未按格式要求提供的不予认可。
3、若业绩为专业装修项目,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材料复印件。
4、工程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三项材料出现载明的信息不一致时,认定顺序为:1)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工程合同,3)工程中标通知书。
5、联合体成员业绩仅认定为精装修工程的实际实施单位。证明材料增加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或业主证明。
6、公共建筑定义:公共建筑指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包含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但不包括住宅、商住楼、厂房。
7、工程合同和《精装修自行实施业绩证明》载明的合同金额不一致时,以《精装修自行实施业绩证明》为准。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①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②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6日 09时00分2025年08月01日 17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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