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再生公司蕲春再生金属等6类再生资源分拣加工中心改造子项目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404-421126-04-02-11087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再生(蕲春)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再生(蕲春)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经济开发区凯迪大道
建设规模:改造车间厂房3,600平方米;新建分拣车间4,320平方米;新建消防水池240立方米;道路及硬化场地4000㎡;室外工程包含绿化及管道设施设备、弱电系统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改造车间厂房3,600平方米长90m*宽40m,主要改造内容:厂房功能分区、地面修复、电力配置完善、大门更换、外墙粉刷。(2)新建分拣车间4,320平方米长90m*宽48m,檐高11.5m,结构为轻钢结构。(3)新建暂存库300平方米长30m*宽10m,檐口高度4m,砖混结构。(4)新建消防水池240立方米。(5)道路及硬化场地4000㎡。(6)室外工程包含绿化及管道设施设备、弱电系统等。等上述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及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的修复等。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8-22
合同估算价:737.47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工程投资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钢结构工程项目业绩(以合同竣工时间为准,须提供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3.1.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1.5.施工负责人要求:(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可由项目经理兼任;(2)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中标后仅承担本项目的承诺书(格式自拟)。3.1.6.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2023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2022年度、2023年、2024年平均利润大于0(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1、其他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要求提供近三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2、投标人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提供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6日至2025年08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5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中再生公司蕲春再生金属等6类再生资源分拣加工中心改造子项目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404-421126-04-02-11087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再生(蕲春)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再生(蕲春)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经济开发区凯迪大道
建设规模:改造车间厂房3,600平方米;新建分拣车间4,320平方米;新建消防水池240立方米;道路及硬化场地4000㎡;室外工程包含绿化及管道设施设备、弱电系统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改造车间厂房3,600平方米长90m*宽40m,主要改造内容:厂房功能分区、地面修复、电力配置完善、大门更换、外墙粉刷。(2)新建分拣车间4,320平方米长90m*宽48m,檐高11.5m,结构为轻钢结构。(3)新建暂存库300平方米长30m*宽10m,檐口高度4m,砖混结构。(4)新建消防水池240立方米。(5)道路及硬化场地4000㎡。(6)室外工程包含绿化及管道设施设备、弱电系统等。等上述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及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的修复等。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8-22
合同估算价:737.47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工程投资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钢结构工程项目业绩(以合同竣工时间为准,须提供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3.1.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1.5.施工负责人要求:(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可由项目经理兼任;(2)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中标后仅承担本项目的承诺书(格式自拟)。3.1.6.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2023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2022年度、2023年、2024年平均利润大于0(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1、其他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要求提供近三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2、投标人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提供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6日至2025年08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5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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