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阳春桥交通组织优化项目监理服务。
三、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最高限价:含税344800元。
四、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计划工期:施工工期390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项目简介:对阳春桥、阳春桥与临溪三巷之间玉兔路段进行改造具体内容为:1、将阳春桥沿中线向两侧从16.5米扩宽至35.7米,原桥面改造面积约2100㎡,新建非机动车道面积约800㎡,新建人行道面积约700㎡,新增桥面栏杆约700m;2、将玉兔路靠河道侧原道路边线向内侧拓宽,将现有8m行车道拓宽至13.5m,改造现有车行道面积约8000㎡,改造现有人行道面积约12000㎡;3、施划标线面积约2000㎡;4、改造雨污管网约2000m;5、改造强弱电管线约20000m;6、新增路灯约45套;同步实施电力、通信等其他相关配套工程。本次招采本项目监理单位。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招标范围: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限制投标情形。
(二)特殊要求:
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
3.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个已验收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工程监理业绩(须包含桥梁工程)。
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限四川省省外入川企业提供】
注: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凡被采购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内(广发展建工发〔2024〕35号文件、广发展建工发〔2024〕109号文件、广发展建工纪〔2024〕35号、广发展建工函〔2024〕188号、广发展建工纪〔2025〕11号)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将被拒绝,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具体名单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 7 月 26 日09:00至2025年 7 月 31 日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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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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