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丰县经开区智慧能碳管控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
招标人为 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项目名称:丰县经开区智慧能碳管控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40万元 采购需求:丰县经开区智慧能碳管控服务及相关安装、调试工作,包括系统安装
费、调试费、培训费、维保费、税金等,直至达到验收、运行合格标准。采购人不再支付中
标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维保期:2年,维保期内的所有维保费用
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质量要求:合格,产品质量、性能指标等必须达到磋商文件相关技
术规范要求以及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和规定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丰县经开区智慧能碳管控服务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丰县经开区智慧能碳管控服务: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或其
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
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或供应商基本开
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担保
函;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
《磋商文件》附件);
4、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
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7-25 10:00到2025-08-01 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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