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同江市丰饶乡村产业振兴投资有限公司5.99MW分布式光伏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同江市丰饶乡村产业振兴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江市丰饶乡村产业振兴投资有限公司5.99MW分布式光伏项目(监理);
2.2项目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
2.3项目规模:项目利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青河镇畜牧场建设5.99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电站采用615WP光伏组件,共9739块,装机容量5.989MW。110kW逆变器49台,50KW逆变器11台,逆变器容量5.94MW。消纳方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并网电压等级10kV;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所包含的全部监理内容;
2.5监理期(以实际发生为准):2025年09月0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总监理期9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质量规范合格标准;
2.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8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3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证企相符;并出具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并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4月至2025年06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本人。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针对上述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3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5年07月25日17时00分至2025年08月0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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