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华电永昌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施工通讯服务(I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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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标条件 甘肃华电永昌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施工通讯服务(I期)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永昌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 2.2项目规模:工程为一等大(1)型工程,电站总装机容量1200MW(4×3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项目建设完成通过完工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运行维护期暂定为68个月(试运行期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开始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项目管理-施工通讯服务(I期)(CHDTDZ090/18-QT-0603):主要为电站通信基础网络建设,实现工程施工区地面5G信号全覆盖,为上下库承包人生产生活基地、洞室、地下厂房、开关站、给水处理厂、施工变电站、水情站等建筑设施提供办公网络专线接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为满足上水库、下水库、上下库连接道路、开关站等施工区地面通信需求,建设通信基础网络,实现通信信号全覆盖; (2)通信基础网络与数据网络专线建设线路、站点的勘察、设计工作、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征地拆迁等; (3)为上下库(承包商)营地生活办公网络专线提供接入条件(不含网络服务费);前期业主办公地点和永久业主营地(建成后)办公网络专线接入(指中国华电集团办公内网专线接入及服务费)、智能建造平台内网专线接入(含内网专线服务费);信息系统(智能建造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数据传输线路敷设和租赁服务; (4)为地下工程区无线专网覆盖服务接入提供预留光纤和设备接口,预留纤芯数量、纤芯类型、接口类型、预留位置由发包人协调明确; (5)工程施工区通信基础网络与数据网络专线服务期内的运行维护。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项目管理-施工通讯服务(I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基础电信运营商资质。若投标人为基础电信运营商授权的地市级及以上的分(子)公司,需提供上级单位授权书(扫描件);同时投标人或投标人上级单位应持有工信部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获准经营内容须包含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第四代(4G)、第五代(5G))。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信息化项目业绩,合同金额应不少于100万。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7-24 13:40到2025-07-31 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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