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波高新区未来产业创新园(一期)总部基地西区已由宁波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2407-330254-04-01-11958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宁波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临时电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117.75亩,总建筑面积约3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拟建研发总部及配套服务功能。
建设地点:GX06-01-08地块,东至新梅路,南至扬帆路,西至剑兰路,北至江南路。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相关临电工程的箱式变电站的租赁、采购、吊装、运输、安装(含附属设施施工)、调试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2.3本次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1881822元。
2.4工期要求:①工程施工工期:接到发包人通知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含附属设施施工)、调试及送电。②箱变租赁时间:起租时间为通电之日起,结束时间为箱变拆除归还之日止,暂定6个月。
2.5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6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能源(电力)国家监管委员会或其分支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对应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三)其他: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将在开标当天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7月28日9:00至2025年8月1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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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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