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武威市凉州城区西北片区地下管网及设施改造项目,由《武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武威市凉州城区西北片区地下管网及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武发改投资〔2025〕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及地方配套等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武威市凉州城区西北片区地下管网及设施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招标项目编号:GSS
3.项目名称:武威市凉州城区西北片区地下管网及设施改造项目
4.建设地点:武威市凉州城区
5.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海上街(和平大道路口-学府路路口)路段改造DN400给水管道,并配建阀门井等附属设施及拆除恢复工程;汉武大道(学府路口WK0+0-WK0+189)路段改造DN315、DN800污水管道,配建检查井及其他附属构筑物及道路拆除恢复工程;汉武大道(学府路口Y1K0+0-Y1K0+160)路段改造DN315、DN400雨水管道,配建检查井及其他附属构筑物及道路拆除恢复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
第二标段:汉武大道(学府路路口-和平大道路口)路段改造DN400给水管道,并配建阀门井等附属设施及拆除恢复工程;学府路(汉武大道路口-海上街路口)路段改造DN400给水管道,并配建阀门井等附属设施及拆除恢复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
第三标段:汉武大道(学府路路口-文海路路口)路段改造DN400给水管道,并配建阀门井等附属设施及拆除恢复工程;民武路改造DN200给水管道,并配建阀门井等附属设施及拆除恢复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
第四标段:汉武大道(文海路路口-民武路路口)路段改造DN400给水管道。(具体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
第五标段:汉武大道(WK0+189-WK2+413)路段改造DN315、DN800、DN1000污水管道,配建检查井及其他附属构筑物及道路拆除恢复工程;汉武大道(Y1K0+160-Y3K1+125)路段改造DN315、DN400、DN500、DN600、DN800、DN1000、DN1200雨水管道,配建检查井及其他附属构筑物及道路拆除恢复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
第六标段:汉武大道(WK2+413-民武路口WK3+666)路段改造DN315、DN1000污水管道,配建检查井及其他附属构筑物及道路拆除恢复工程;汉武大道(Y3K1+125-民武路口Y3K2+455)路段改造DN315、DN400、DN1200雨水管道,配建检查井及其他附属构筑物及道路拆除恢复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
第七标段:杏林路改造DN225、DN315、DN400、DN500、DN600、DN800雨水管道,DN315、DN400污水管道,配建检查井及其他附属构筑物及道路拆除恢复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
第八标段:显美路改造DN1000、DN1500、2000*1000钢筋混凝土管雨水管道,DN315、DN400污水管道,配建检查井及其他附属构筑物;民勤路(祁连大道路口-宣武街路口)路段改造DN315、DN400、DN500、DN600雨水管道,配建检查井及其他附属构筑物及拆除恢复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
第九标段:民勤路(宣武街路口-汉武大道路口)路段改造DN315、DN400、DN800、DN1000雨水管道,配建检查井及其他附属构筑物,顶管工程及拆除恢复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
第十标段:天丰街(和平大道路口-锦绣路路口)路段改造DN400给水管道,DN225再生水管道,并配建阀门井等附属设施,DN500供热管道,土石方外运及拆除恢复工程;锦绣路(天丰街路口-汉武大道路口)路段改造DN400给水管道,DN225再生水管道,并配建阀门井等附属设施,DN500污水管道,配建检查井及其他附属构筑物,DN500供热管道及拆除恢复工程;金沙路部分路段改造DN400给水管道,DN225再生水管道,并配建阀门井等附属设施,DN500污水管道,配建检查井及其他附属构筑物,DN500供热管道,穿越小沙河及拆除恢复工程;华人二手市场支线改造DN200供热管道,换热站2座及拆除恢复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
第十一标段:朱庄路(金沙路路口-和平大道路口)路段改造DN400给水管道,DN225再生水管道,并配建阀门井等附属设施,DN500污水管道,配建检查井及其他附属构筑物,DN500供热管道及恢复工程;武安西街(清水路路口-金沙路路口)路段改造DN225给水管道,DN225再生水管道,并配建阀门井等附属设施,DN500污水管道,配建检查井及其他附属构筑物,DN200供热管道及拆除恢复工程;金沙路部分路段改造DN400给水管道,DN225再生水管道,并配建阀门井等附属设施,DN500污水管道,配建检查井及其他附属构筑物,DN500供热管道及拆除恢复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
第十二标段:和平大道改造DN400给水管道,并配建阀门井等附属设施,DN160绿化供水管道,DN225再生水管道,并配建阀门井等附属设施,DN400、DN500污水管道,新建一体化泵站一座,配建检查井及其他附属构筑物,DN500供热管道,顶管工程,配套附属设施及绿化带等拆除恢复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2个施工标段。
7.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改造海上街、汉武大道、民武路等路段给水管道 14090米,其中:dn160给水预留管约4490米,DN400给水主管9600米,配套建设阀门井等附属设施。
2)改造汉武大道、杏林路等主次干路合流排水管网17481米,其中:DN300-DN1200雨水主管和支管12741米,配套建设检查井、雨水口等附属设施;改造DN300-DN1000污水主管和支管4740米,配套建设检查井等附属设施。
3)改造天丰街、锦绣路、金沙路等地下管网17462米,配套相关设施,其中:DN100-DN400给水主管和支管5439米,配套建设阀门井等附属设施;DN400-DN500污水主管和支管 3282米,配套建设检查井等附属设施;dn110-dn225中水主管和支管为1933米,配套建设阀门井等附属设施;DN200-DN500供热主管和支管为2×3404米,配套建设阀门井等附属设施;改造6兆瓦、3.5兆瓦厢式换热站各1座,一体化提升泵站1座,配套建设附属设施。
8.计划工期:90日历天
开工日期:2025年09月02日
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注: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须提供管理机构组成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申请人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自《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之日起,达不到一年可不提供)
3.参加本项目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凡被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者暂停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申请人需提供本企业中标后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承诺主要内容:本企业中标后将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从严从细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7.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应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间。报告生成日期超出时限范围的,视为无效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请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省外建筑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应当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省内外企业需填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后,自行打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中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监管系统里填报并承诺的人员信息一致。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5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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