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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水稻病虫害防控物资采购公告(二)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25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灌南县水稻病虫害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64.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4.5万元

采购需求:

灌南县水稻病虫害防控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农药物资详情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响应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u201c信用中国u201d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供应商须具有农业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符合《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第十九条第(三)款:农药生产企业在其生产场所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或者向农药经营者直接销售本企业生产农药的u201d规定的,不用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但须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3.(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必须包含所投标产品(农药)的三证且在有效期内: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标准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询价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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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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