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名称:长治市上党区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长治市上党区主城区
2.3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改造后主城区配水管网最高时供水能力达 3 000m³/h。建设内容为主城区输配水管网改造工程、老水厂及水源井改造工程、智能化漏损监测调控系统改造工程。输配水管网改造主要建设内容:改造 58 条输配水管道及水表井碰口管道,总长 65210 米,旧水表置换 12190 块,改造及新建各类阀井 1 196 座。老水厂及水源井改造主要建设内容:水厂泵房及蓄水池维修改造,厂区输配水管网改造,厂区雨污管网及地面改造,配套水机、电气、监控设备改造,4 座水源井更换水泵及电气设备等;智能化漏损监测调控系统改造主要内容:设置水厂运行监控子系统 1 套、输配水管网监控 99 处、水源井监控 4 处、漏损监控模块 1 套。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
2.5 设计周期:2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标准及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执业。
3.2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截图(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3 财务要求:具有 2024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和个人参保缴费证明(须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班子其他成员,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投标截止日期前企业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完税证明。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 年 7 月 25 日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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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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