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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台塑化工主引桥、化一码头、化二码头工程防蚀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25 收藏项目

公告截止时间:2025-07-30 15:00: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宁波台塑化工主引桥、化一码头、化二码头钢管桩防蚀工程,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蚀材料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钢管桩防蚀工程涉及主引桥 800 mm钢管桩 116 根,化一码头 1000 mm钢管桩105根,化二码头1000 mm钢管桩 77 根,主要工程内容为对钢管桩防蚀施工,包括钢管桩除锈、涂矿脂膏、缠矿脂带、缠PVC胶带、护甲安装等。

2.2 招标内容:

2.2.1招标物资为防蚀材料,分为两个包件:

包件1:FRP防蚀保护罩,其中直径0.8m规格的供货需求为615米,直径1.0m的规格供货需求为807米。供货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以招标方通知的订货数量为准。

包件2:矿脂防蚀膏1632公斤,水中冷包型中性矿脂防蚀带(尺寸厚1.1mm×宽200mm)45331米。供货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以招标方通知的订货数量为准。

2.2.2供货期限:根据项目进度,分批次入场,暂定为每次发送供货订单后日起20天内入场。

2.2.3支付条件:招标人收到该批次货物,验收合格后,支付该批次货款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项目整体完工结算后支付,凭供方开具的符合需方要求且合法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材料供应期间,综合单价包含增值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随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而调整)(上述款项均不产生利息)。

2.2.4支付方式:混合支付,默认为现金,当甲方存在资金缺口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现金时,可使用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支付。

2.2.5具体质量要求:

尺寸、材料性能满足台塑企业规范《码头钢管(板)桩防蚀规范(大陆地区适用)》(FGED-C-CMA31)和国标《海洋钢制构筑物复层矿脂包覆腐蚀控制技术》(GB/T32119-2023)。供货材料由项目业主进行抽检,委托具有相应CMA参数的第三方检验单位进行检验,检验报告结论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若投标人为生产商,应具备有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若投标人为代理销售商,应提供物资销售授权,以及物资生产商的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3.3 财务能力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满足该项目供货需求。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材料性能满足台塑企业规范《码头钢管(板)桩防蚀规范(大陆地区适用)》(FGED-C-CMA31)和国标《海洋钢制构筑物复层矿脂包覆腐蚀控制技术》(GB/T32119-2023)。

3.5 供货业绩要求:

包件1投标人需具备合同签订时间在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FRP防蚀保护罩防蚀保护罩供货业绩,业绩合同额需大于150万元;

包件2投标人需具备合同签订时间在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矿脂防蚀膏和水中冷包型中性矿脂防蚀带供货业绩,业绩合同额需大于100万元。

3.6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6.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6.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7 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3.8 投标人可同时中标两个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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