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本项目概况:受大庆油田物资公司机械设备分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大庆油田中油电能所需的电梯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带量招标。确定中标厂家和价格,确定中标数量。
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第1名的为中标人。
2.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2.3 中标通知书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止。
2.4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的日期执行。
2.5 交货地点:合同中指定的交货地点。
2.6 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商。
2.7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制造商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1.1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电梯”或“特种设备”的“生产”(或“制造”或“加工”或“研发”或“研制”或“设计”或“开发”或“组装”或“集成”)的字样,认证范围中产品名称可有前缀或后缀。
3.1.2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必须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字样),许可子项目必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字样。
3.2 投标人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制造商指定的唯一授权代理商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和授权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1 投标人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制造商指定的唯一授权代理商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授权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授权名称可不局限于“授权书”字样,完整体现本次招标项目名称,明确授权含义即视为有效,授权制造商所提供的授权书须包含本次招标产品的全部项目。
3.2.2 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电梯”或“特种设备”的“生产”(或“制造”或“加工”或“研发”或“研制”或“设计”或“开发”或“组装”或“集成”)的字样,认证范围中产品名称可有前缀或后缀。
3.2.3 投标人必须提供授权制造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必须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字样),许可子项目必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字样。
3.3 投标人所投招标产品必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要求;
3.4 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其委托的代理商或同一品牌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5 投标人须在结构化商务报价表或结构化的物料明细表的备注栏中填写其投标产品的品牌及规格型号;
3.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07月25日17:00:00至2025年08月01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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