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霞浦县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质量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00.00元
采购包1(霞浦县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质量提升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7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5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C16010200-支撑软件开发服务 |
霞浦县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质量提升项目 |
1(项目) |
否 |
详见后期采购文件 |
750,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采购限额以上,本项目为200万元以下的服务类采购项目,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将报告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给予处罚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7-25 至 2025-08-01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