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编号:[2025]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68094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68094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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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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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州所戒毒管理区大门周边环境治理项目 |
1.00 |
680940 |
项 |
建筑业 |
否 |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748991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748991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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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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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道门升级改造项目 |
1.00 |
507115 |
项 |
建筑业 |
否 |
|
2 |
大队值班室修缮改造项目 |
1.00 |
241876 |
项 |
建筑业 |
否 |
采购包3: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72547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72547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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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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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州所门厅改造项目 |
1.00 |
472547 |
项 |
建筑业 |
否 |
采购包4: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6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6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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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零星修缮项目监理服务 |
1.00 |
36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2、3,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2、3,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绿色建材:适用于采购包1、2、3,按国家及福建省现行规范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2、3、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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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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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
供应商须具备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同时还须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
|
项目负责人 |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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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供应商需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其响应无效。 |
采购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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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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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
供应商须具备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工程资质,同时还须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
|
项目负责人 |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供应商需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其响应无效。 |
采购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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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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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
供应商须具备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同时还须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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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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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供应商需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其响应无效。 |
采购包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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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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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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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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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供应商需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其响应无效。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2、3、4: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报名:
6.1报名期限:2025年07月25日至 2025年07月3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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