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物资有限公司鹤庆溢鑫3季度残阳极炭块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25-ZB1074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西邑镇七坪村兴鹤工业园区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内
一、招标条件
中铝物资有限公司鹤庆溢鑫3季度残阳极炭块销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025-ZB10744),招标人为中铝物资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铝物资有限公司鹤庆溢鑫3季度残阳极炭块销售项目
2.2项目类型:货物销售
2.3项目概况:中铝物资有限公司对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2025年3季度产生的残阳极炭块块实行对外公开招标销售,预计约9300吨,以鹤庆溢鑫实际产出量为准。
2.4项目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西邑镇七坪村兴鹤工业园区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内
2.5销售范围:鹤庆溢鑫产出的残阳极炭块
2.6销售期:2025年3季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资质要求 |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3年1月至今具有不少于1项类似(残极购买)业绩,提供双方签署页,以及能体现标的物名称的页面,以签署日期为准。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承诺书。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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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满足市场需求的经济组织形式的生产企业以及生产企业的营销采购平台和指定的采购或经销商。 ①投标人属于生产企业营销采购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与生产企业具有股权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生产企业出具的该投标人为其营销采购平台的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属于生产企业指定的采购或经销商的,投标人须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证明该投标人为其指定采购或经销商的证明材料,同时,投标人须提供以往与该生产企业签订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并提供针对本次招标所涉废阳极销售给该生产企业的稳定流向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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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7-26 00:00至2025-08-01 16: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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