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石家庄正定新区起步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正定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用房建设项目换热站工程已由正定新区发展改革和审计局以正新发改审字[202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自贸试验区正定片区项目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招标人为正定县(正定新区)项目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概况:石家庄正定新区起步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正定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用房建设项目换热站工程,包含换热站内工艺、结构、电气、自控,换热站室外一次网工程。2、建设地点:正定新区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4、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5、工期:90日历天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无
3.1.3财务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无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3.1.8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25 00:00至2025-07-31 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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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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