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农业发展(乌鲁木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2台约翰迪尔采棉机工时及维保采购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农业发展(乌鲁木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2台约翰迪尔采棉机工时及维保采购项目(编号:gkbz2025072400024)已具备采购条件,经融通农业发展(乌鲁木齐)有限责任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 2025年度2台约翰迪尔采棉机工时及维保采购项目 | 2025年度2台约翰迪尔采棉机工时及维保采购项目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维保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采收季结束,在棉花采收过程中出现故障后6小时之内赶到现场;检修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后 10日内完成采棉机的检查状况制定检修配件清单;在采购人提供所需配件后20日内完成更换。
服务地点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麦盖提县恰斯农场,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达到采棉机正常运转,且符合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
其他:(1)项目内容:一是对采购人的采棉机进行拆机检修,成交方根据采购人需求和采棉机的检查状况制定检修配件清单,并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及采购人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检修、配件更换。二是对采购人采棉机进行季中作业时的维保服务,乙方需派遣专业服务团队(维保人数为2人及以上)对采购人采棉机进行售后服务、及时处理故障,确保采棉机在作业季正常作业,同时采购人采棉机在棉花采收过程中出现故障后,服务方应在接到通知后6小时内到作业点进行维修服务。
(2)成交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1名。
(3)本项目总价报价(含税)86000元,最高限价:
名称:采棉机检修工时费;规格型号:CP770;数量(台):2;单价(元/台):18000;金额(元):36000;
名称:采棉机采季跟车维保服务费;规格型号:CP770;数量(台):2;单价(元/台):25000;金额(元):50000;超过最高总价限价和单价限价的响应将被否决。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提供承诺);
(3)财务要求: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人员要求:维保人员人数为2人及以上(提供承诺);
(5)重大违法记录情况: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书面声明材料);
(6)信誉要求: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前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列入重大诉讼案件情况的,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关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7)供应商未被列入融通集团、农发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暂不合作名单。(提供承诺)
(8)各供应商应该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格,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依据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处理。(提供承诺)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6)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7)存在挂靠、非法分包、转包行为。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5-07-24 18:00:00起至2025-07-31 18:00:00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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