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基地南区、北区保电备件采购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交货
6.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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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内容 |
标段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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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基地南区、北区保电备件 |
详见采购需求清单 |
119534.99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承担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专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及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获取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 2025年 7 月 24 日至 2025 年 7 月 29 日 17:00(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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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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