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卢龙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卢龙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已由卢龙县行政审批局以卢行审项字〔2025〕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卢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专债资金及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 卢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0335.78万元。建设规模:卢龙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新建工程污水处理设计规模为3万m3/d;同时以新带老,对现状污水厂减量提标,现状污水厂处理规模调整为1万m3/d,共同达到出水排放标准;对预处理区、生反池损坏设备更新;对破损厂区及附属设施修复改造,适应水厂扩容后的功能需求。本工程新增占地面积约2.83公顷。建设地点:卢龙县卢龙镇达连巷村西,建筑功能:/。2.服务期限:□ 个日历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设计单位后45个日历天。3.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24 09:00至2025-07-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