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202
2.项目名称:涡阳县涡北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沥青路面专业分包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人民币77.226万元(含税)
5.最高限价:人民币772260.00元(含税)
6.采购需求:涡阳县涡北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沥青路面专业分包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
7.标包划分:分为1个标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其他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4)投标人须提供一个2021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合同,若以上材料体现不出评审因素,可额外提供原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原项目业主单位公章)。
注:1、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类似业绩指:含沥青路面施工的施工业绩。
三、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无在建工程;
4.其他:项目经理须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养老保险须提供投标截止月份前六个月中任意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指养老保险管理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养老保险管理单位的公章或电子章;投标时将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制作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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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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