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开区祥园路东段地下管网建设项目已由涿鹿县行政审批局以.,涿行审建审字【2025】5号、涿行审建设招核字【202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涿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涿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366.44万元,建设规模:经开区祥园路东段铺设雨水管道890米、污水管道574米、给水管道609米、直埋保温管道1186米等并建设相关配套设施。本次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括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建设地点:涿鹿县河北涿鹿经济开发区内。
2.2招标范围:经开区祥园路东段地下管网建设项目,经开区祥园路东段铺设雨水管道890米、污水管道574米、给水管道609米、直埋保温管道1186米等并配套建设相关配套设施。本次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括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760.027166万元。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2.4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2.5其他: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过前期设计、规划,以及参与监理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24 09:00至2025-07-31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8-1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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