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名称: 气电集团华北分公司北京能源股权并购(山西永兴达)可行性研究及设计复核
项目概况: 中海油(北京)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拟并购山西永兴达公司40%股权并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估值报告及设计复核报告(含工程方案)编制。
项目所在地: 北京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发布媒介: (请登录)
标段信息
1. 气电集团华北分公司北京能源股权并购(山西永兴达)可行性研究及设计复核 标段
标段(包)编号: CGP-25-C
发标日期: 2025年07月24日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本项目为单次服务。自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应答人应在21日内编制完成可研报告、估值报告、设计复核报告(含工程方案)初稿并提交采购人初审,49日内提交上述报告的送审稿。在采购人组织专家评审后14日内完成上述报告修改、定稿。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且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须成立时间最少满1年(含1年)(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3.应答人应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石油天然气行业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以国家最新颁发的证书为准)。4.业绩要求: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的业绩(1)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2)工作内容包含液化天然气处理厂的工程设计;(3)该液化天然气处理厂的单厂液化能力≥50万立方米/日;(4)已完成。1)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工作范围描述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工程设计服务报告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2)业绩认定时间:上述材料如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7月24日 至 2025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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