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观澜锦上苑项目二期 18#、19#住宅楼及主楼地下车库施工招标栏杆工程、采光井顶 棚及钢结构雨棚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3.442894 万元,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观澜锦上苑项目二期 18#、19#住宅楼及主楼地下车库施工招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观澜锦上苑项目二期 18#、19#住宅楼及主楼地下车库施工招标栏杆工程、采光井顶棚及钢结构雨棚工程:(1)栏杆工程,栏杆、扶手需现场制作、运输、 安装、刷防护材料, 经过强度检验后定位、放线,安装固定件,焊接立杆,焊接扶手或固定扁钢,缝检查,打磨抛光及上漆;(2)钢结构雨棚工程的加工准备及下料,测量放线定位;后置埋件的钻孔、锚栓植入及埋件安装;38*3 钢圆管、不同规格钢板等钢结构的加工、安装与防火涂料喷涂;250 系列不锈钢点爪安装;8+1.52pVB+8 钢化夹胶防火玻璃安装;以及玻璃接缝处的密封处理。
2.2 项目地点:陕西省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渭华路以西、 中集二期项目以南。
2.3 招标范围:观澜锦上苑项目二期 18#、19#住宅楼及主楼地下车库施工招标栏杆工程、采光井顶棚及钢结构雨棚工程,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图纸 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观澜锦上苑项目二期 18#、19#住宅楼及主楼地下车库施工招标栏杆工程、采光井 顶棚及钢结构雨棚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观澜锦上苑项目二期 18#、19#住宅楼及主楼地下车库施工招标栏杆工程、采光井顶棚及钢结构雨棚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劳务、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3.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时,只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4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 2024 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5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凭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 供相关证明);
3.7 投标人未列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记录。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24日00时00分到2025年07月29日00时00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8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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