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中国核建中核华泰海悦城(一期)项目战时人防工程专业分包(常规)采购-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17-中国核建中核华泰海悦城(一期)项目战时人防工程专业分包(常规)采购
- 项目编号:CNEC-GC-GKXJ-25-12718
- 交货/服务时间: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合同工期:暂定60日历天(含法定节假日)
- 交货/服务地点: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大道1111号
- 供货范围:本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海悦城(一期)战时人防工程等
-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同时满足建设单位关于质量的一切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具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
(2)业绩要求: /
(3)信誉要求: 良好,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报价单位在“信用中国”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报价人需提供本单位拟参建安全人员证件(安全C证),其他请按项目实际配备。
(5)其他要求: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6)供应商处于、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7)其他:供应商在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应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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