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编制《选煤厂智能采制化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
1.2 采购项目编号:ZKF
1.3 采购人: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4(请登录)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寺家庄选煤厂属矿井配套建设项目,是一座特大型现代化矿井型选煤厂,煤种为无烟煤,原设计规模为6.0Mt/a。目前采制化均依靠人工进行,已采购皮带中部采样机安装在产品装车带式输送机上,目前尚未安装,本次拟增加智能制样系统、智能化验系统、智能存查样系统,并与拟安装的皮带中部采样机实现数据对接,除了对产品煤进行自动制样化验外,可接受人工采集的选煤厂生产过程煤样进入系统进行制样和化验。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及采购范围: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编制《选煤厂智能采制化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采购内容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出具正式报告。
2.3 服务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4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具备工程咨询(煤炭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近三年内(2022年07月01日(含)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以合同和至少一项相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同时具备为准);
(3)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采购。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3日13点00分起至2025年07月26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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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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