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大洞山景区日常保洁、安全保卫、绿化养护、基础设施维护等物业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徐州印象茱萸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大洞山景区日常保洁、安全保卫、绿化养护、基础设施维护等物业服务(详见
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大洞山景区日常保洁、安全保卫、绿化养护、基础设施维护等物业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大洞山景区日常保洁、安全保卫、绿化养护、基础设施维护等物业服务: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3、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
件各一份;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
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
4、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一份;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见《磋商文件》附件);
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原件(填写完整,必须提供。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注:中小微企业,应当同时
符合以下条件:
中小企业需满足的条件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电
子签章,格式见附件》)。具体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具体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
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7-22 09:00到2025-07-28 17:3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8-01 14: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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