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沪苏锡###路太仓先导段全部工程均位于江苏###市境内。工程范围包括太仓站(含《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沪苏锡###路太仓先导段太仓站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1】993号未实施部分)###路站###路站至江苏省界,#####路嘉闵线北延工程在省界贯通衔接。先导段正线全长********,其中高架段长度********,地下段长度********。全线设站3座,平均站间距约********,其中地下站2座,高架站1座,设牵引变电所1处,太仓车辆段1座,通过出入线与太仓站接轨。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2020年7月1日至今(合同签订时间)参与###路技术标准体系构建、技术标准编制、科研课题等工作的单位。(提供合同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必须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截止比选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项目团队设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历、高级工程师,且不少于1个地方标准及以上标准规范参编经历。(提供工作经历证明、人员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6.供应商还应满足以下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1)供应商资信良好,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不良记录以及发生严重质量事故不良记录的;(2)供应商所提供资料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3)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4)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的;(5)供应商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2022-2024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 供应商未在“****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页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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