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7-25 17:00:00
招标公告
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中交西安筑路机械有限公司装备分公司决定以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烟气处理设备,本次招标采购活动由中交西安筑路机械有限公司装备分公司组织实施,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条件
中交西安筑路机械有限公司装备分公司因生产需要,决定以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生产活动所用烟气处理设备,根据中交西安筑路机械有限公司装备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决定对所需烟气处理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技术要求:
烟气处理设备数量明细请见附件,相关技术要求请见附件技术文件,请先确认所投标产品质量满足招标方产品工艺使用后再参与报价。
2.2 采购范围
本次烟气处理设备采购范围为:满足采购文件资格要求且有生产能力提供采购物资及服务的生产商或贸易商。
2.3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及特征描述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本次对西筑装备分公司烟气处理设备采购,供货地点默认为中交西安筑路机械有限公司中心库房(如需运至指定地点以外,可根据超出指定地点的公里数另行核算运费)。
采购人不组织参选预备会(视频),将根据评审结果组织对备选入选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参选人参与本次参选,表示已充分接受采购人对地区位置、规格型号及采购数量、质量要求的所有约定;且已足够了解各项风险和义务,承诺依据采购入围文件约定的定价机制执行具体供应,履行供应商责任。
2.4价格说明
2.4.1.报价为不含运费以外的所有费用,包含所有技术加价、财务费用等其他费用,不再另行加价。
2.5 付款方式和价格说明:
无任何预付款,货到库房验收合格后于合同有效期内支付货款。电汇或承兑(不贴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
3.2生产能力要求:有相应供货及服务能力,供货及售后能够覆盖区域项目所在范围。生产商所采用的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3合作业绩要求:近3年内至少有3个类似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提供完整的合同扫描件。
3.4技术服务要求:企业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解决技术问题、培训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满足要求。
3.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垫资能力,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需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
3.5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 9000质量认证体系。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具备相关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3.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项目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交集团及所属二级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因质量原因被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采购比选。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参选状态;在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拟入库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
3.7 参选人参选后,应对采购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参选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8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存在参股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参选,否则,相关参选均被否决;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9参选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列入黑名单;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出具放弃中标函、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本单位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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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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